字体
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第(3/3)页
人的脸。

满脸横肉,五官拥挤在一起。

男人张开血红的大嘴,满口的利齿根根钢针般闪着寒光,牙缝上还挂着新鲜的肉条。

“亲爱的小布兰妮……”

“我可是……等你好久了啊……”

“和你的外婆在我肚子里团聚吧!”

人狼狞笑着就要朝她扑来。

“等等!”时厘赶紧做了个stop的手势:“有话好好说,吃我之前你就不想知道点别的?比如为什么最近进入森林的女人变少了?老罗伯特。”

这句话让本欲扑上来的狼暂时停下来,他阴恻恻的盯着时厘:“你知道?你认得我?”

野狼后脑勺上的那张脸,

正是镇上的资深猎人,老罗伯特。

老罗伯特见过真正的布兰妮。

从一开始双方都心照不宣的知道,

时厘不是布兰妮,对方也不是丽莎外婆。

时厘差不多还原了这个故事。

这座森林野狼泛滥,受害者多为年轻女性。

她们都是本地的镇民,大多清楚野狼出没的位置,平时也都走大路,却还是遭遇了不幸。

在许多西方国家的俚语里,“野狼”这个单词都有“诱拐女性的男子”的意思。

时厘想到了最后一条规则。

她一开始重组排列的语序是:【森林里有野狼出没……猎人有枪,小心,野狼会吃人。】

但其实,这句话真正的排序是:【森林里有野狼出没,野狼会吃人,猎人有枪,小心!】

那些被害者到底是死于野狼之口,还是死于他手,又被伪装成被猛兽袭击而死呢?

身为镇子上有名的猎人,老罗伯特比任何人都要熟悉这些野狼的活动路径。

木屋虽然从外面上锁,但野狼不会开锁。

有人从外面破坏了锁,放狼进去吃掉了外婆。

所以,这头狼长出了人脸。

因为它本就是顶着“兽”的名义作恶的人。

而木牌上那些小孩的涂鸦,其实是一种委婉的告诫,是来自布兰妮一家的提醒。

这个时代识字的人不多,这种简易好记的符号大概率是布兰妮一家想出来的,就像华国古代只在妇女之间流传的女书,提醒周遭的女人。

也正是因为这种奇特的符号,让有心之人瞧了去,将布兰妮的妈妈打为了女巫。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