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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他们走过一个街道时,正好看到一队身穿德式36式陆军军服的士兵正压着一队俘虏走了过来,看到高洪明一行人赶紧站住,由于身处战场的原因,众人并没有敬礼。

高洪明好奇的问:“你们是哪部分的,这是要去哪?”

走在最前面的年轻士兵赶紧回答:“报告团座,二营一连三排一班列兵吕先平向您报告,我们排奉命押解这些伪军俘虏出城,把他们移交给八路军。”

高洪明打量了这些伪军一眼,笑道:“哟呵,人数不少嘛?”

“那是!”

吕先平有些得意道:“这些二鬼子比起小鬼子可是差得太远了,咱们机枪的机枪刚架起来,一梭子弹还没射完就立马举手投降了,哪像那些小鬼子,就算打到最后都不带投降的。”

高洪明笑了起来,打趣道:“那还不好,要是这些人都像鬼子那样打到最后一个人也不投降,头疼的还不是你们?”

“那倒是。”吕先平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。

“小鬼……你加入民团多久了?”

吕先平得意的说:“报告团座,我是今年三月份加入民团的,再过两天就满半年了,到时候我能领一块五大洋的军饷了。”

“不错嘛。”高洪明满意的点点头,盘算了一下时间,“这么说,你参军至今已经参加了不少战斗了,已经算得上是一个老兵了?”

吕先平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,旁边他的少尉笑道:“团座,这小子刚当兵那会,听见炮声吓得差点尿裤子,现在已经好多了。

而且这小子练得一手好枪法,前两个月栖霞关那一战,他可是亲手打死了十个鬼子,当时团里还赏了他一百块大洋呢。”

“哦……没想到你居然还是个神枪手?”

高洪明有些意外的打量了这位年轻的士兵,看着他高大的身材和憨厚面容,实在看不出这小子居然还有狙击手的潜质,不由脱口道:“你小子既然枪法这么好,不如来我的警卫营吧?”

听到这里,周围的士兵们全都用艳羡的目光看向了吕先平,又看了看虽然身穿和他们一模一样,但头盔上却多了个闪电标记的警卫营士兵。

高洪明的警卫营虽然名声不显,但无论是战斗力、待遇乃至装备在莲台民团都是最好的。

莲台民团普通的士兵装备的都是98K步枪,士官则是施迈瑟冲锋枪。

而警卫营则不同,他们的军饷比普通士兵多一倍也就罢了,他们的武器跟跟一般的士兵不同,警卫营的士兵装备的是G43半自动步枪和StG-44突击步枪,这两种武器无论是性能还是威力都要比98K和施迈瑟冲锋枪强得多。

最重要的是,作为高洪明的贴身警备力量,警卫营上战场的机会并不多,所以能进入警卫营对于许多人来说可谓是一个美差啊。

只是令人想不到的是,吕先平居然拒绝了。

只见他憨憨的笑了笑,习惯性的摸着后脑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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